欢迎来到 信用中国(贵州安顺)
个人中心 [双公示]系统登录 意见建议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信用动态

站内搜索

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预付式消费裁判规则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4-10 09:58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信用动态

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在会上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将从四个方面发力,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一是加快制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例》与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的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理念一致,明确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规范“知假买假”者索赔行为,打击敲诈勒索等违法索赔行为。

二是完善预付式消费裁判规则。《条例》第二十二条对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退还预付款余额等义务作出规定,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与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与相关行政机关协商建立和完善沟通协作长效机制,形成法治合力,为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充分发挥消费公益诉讼作用。《条例》对消费公益诉讼作出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立法,推动完善消费公益诉讼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