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信用中国(贵州安顺)
个人中心 [双公示]系统登录 意见建议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信用动态

站内搜索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4-01-19 11:54 |来源: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栏:信用动态

各有关经营单位: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消费环境,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燃油加油机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在成品油经营中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合格有效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封,不得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不得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不得弄虚作假。

二、经营单位在成品油交易中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

三、进行成品油零售时,应当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并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不得估量计费。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应当与实际值相符,其偏差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其偏差不得超过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允许误差。

四、各经营单位要主动停止使用外观不合格的加油机,加油机的外观须符合国家标识规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加油机铭牌上应清楚标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及型号、制造日期、制造许可证编号、流量范围、最大允许误差等。加油机屏幕显示数字应清楚完整。加油枪超过1条以上,应清楚标明自编号。

(二)计量检定铅封或出厂铅封必须完好,铅封完好时,不能通过后台电脑管理系统的软件程序进行参数调整,不能添加作弊程序;用于成品油交易的燃油加油机使用前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并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

五、各经营单位应当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加油站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对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切实履行经营主体的责任。对加油站的燃油加油机应当统一登记造册,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加油站的计量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报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六、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应当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后,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应当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对故意破坏燃油加油机准确度实施作弊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