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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31 14:19 |来源:安顺市财政局(市国资局) |专栏:信用动态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落实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投入机制,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和地方实际财力,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上下级财政及同级环保、发改、工信、住建、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上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和全市生态环保资金需求,配合部门及县(区)有针对性地争取上级资金。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专项资金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其中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五是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动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季度梳理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并根据梳理情况加强研究分析,切实提高专项资金执行力。
六是强化整改落实。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对生态环保方面审计、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资金方面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档案(一问题一档案),按归口管理原则,积极落实整改,对账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