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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医保新规落地!这些“红线”千万别碰


发布时间: 2026-04-23 10:45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风险提示

4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倒卖回流药品、串换医保药品、虚假就医等欺诈骗保行为,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欺诈骗保的认定情形: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说服、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服务)等方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定点医药机构组织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后,非法收购、销售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以骗保为目的,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仍然协助其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

《实施细则》明确,在按病种付费下,采取高套或低编病种(病组)编码等违反医保支付方式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